学校信息化规划
2019-10-21
3007
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文件
辽建院〔2017〕18号
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教研活动的通知
各单位、部门:
为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、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促进课程与专业建设,丰富教师的日常教学活动,总结交流教育教学经验,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,经校党委研究决定,自本学期起,把开展教师教学研究活动作为今后教育教学的一项重点工作内容,其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每周一下午1:30-4:30为教研活动时间,除极个别的有课教师可以不参加教研活动外,其他教师均应按时参加教研活动,人事处对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要进行严格考勤。
二、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教研活动时间召开会议或开展其他活动。如有特殊情况,需报请教务处、人事处,经分管领导、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。
三、各系(部)应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活动,在如何做好专业建设、课程体系建设、课程标准制定、课堂效果提升、教学方法改进、教材建设、开展技能大赛、信息化教学比赛、考试制度改革及考教分离等方面,通过组织集中研讨、组织教师相互听课、开展公开课示范课、组织学生座谈会关注学生需要等方式开展教研活动,努力做到主题鲜明、重点突出、内容丰富、材料详实、效果良好。
四、教研活动计划制定后,原则上不再进行变更。学校领导以及人事处、教务处、实训管理中心、质量与评价处等部门负责人将随机抽查各系(部)教研活动,各系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将做为各系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辽宁建筑职业学院
2017年3月15日